作者:無理詩人 发布于:2021-03-10 浏览次数:[news:click]
近日,平阳县破获一起在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4名犯罪人员被当场抓获并被刑事拘留。经向国家海监大队证实,公安机关对在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进行刑事立案并进行刑事拘留在国内尚属首例。
5月上旬,中国海监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支队接到举报,近期有外来船只在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一级核心区进行夜间非法捕捞。5月11日晚8时许,南麂海监支队副政委白洪亮与其他5名队员一起乘坐渔船从码头村码头出发,赶往偷捕现场。9时许,他们在南麂列岛核心区下马鞍岛南面坳口发现并抓获杨某等4人,当场没收被盗厚壳贻贝(俗称“淡菜”)、氧气泵、潜水服等作案工具,并将4名犯罪嫌疑人带回支队。
据嫌犯交待,主犯是苍南县炎亭镇渔民杨某。贺某、姚某等3人为杨某雇佣的外来务工人员。杨某和贺某负责在船上照应,其他两个人潜入海中挖“淡菜”。大约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挖取“淡菜”420公斤,市场价值约为4000元。
5月19日,平阳县公安局对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在国家级海洋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并于6月17日向检察院提请逮捕。24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平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诉讼。
据了解,此次杨某等4人进行非法捕捞的下马鞍海域核心保护区,属于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一级核心保护区,按规定周围200米内不许船只靠近,在此区域进行捕捞作业更是被严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