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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

三农服务

浙江省支弄惠农政策摘要

作者:無理詩人 发布于:2021-02-13 浏览次数:[news:click]

一、 农业生产发展方面

1、 提高稻麦种植大户直补标准。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梁大户每亩补贴30元。对种植油菜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继续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

2、 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2011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02元、107元、128元。凡市场价低于收购价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订单以最低收购价收购省内种植户生产的稻谷;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3、 提高订单稻谷和种子奖励标准。对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的奖励由20元提高到25元,每亩最高奖励175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的奖励由10元提高到15元,每亩最高奖励105元。对交售订单水稻种子的奖励由20元提高到25元,每亩最高奖励175元。

4、 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继续对水稻、小麦、油菜、玉米和棉花种植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是每亩水稻15元、棉花15元、小麦10元、油菜10元、玉米10元。

5、 实施农资综合直补。加大农资综合直补,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2011年农资价格涨幅而定。

6、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进一步攻打补贴农机具种类,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对购置插秧机、粮食烘干机械等,继续实施省、县追加补贴。

7、 实施农机作业环节补贴政策。对本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以及接受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植保、粮食、农机等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农民、分别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

8、 实施生猪养殖补贴。对生猪良种场建设和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生猪人工受精实行补贴政策,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对符合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补助投资3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补助投资5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补助80万元。

9、 实施后备母牛补贴。对奶牛养殖场(户)自繁自养、按规定落实免疫措施和登记编号,经检测奶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呈阴性的优质后备母牛,每头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10、 发展扶持。对列入《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规划》的林区道路主干道,按照欠发达地区5万元/公里,其他地区3万元/公里标准给予补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每亩提高至19元。按不重不漏的原则,对林权抵押贷款给予年利率3%的贴息,贴息期限按照贷款实际使用期限计算,一年一贴,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1、 业发展扶持政策。对远洋渔船改建和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省财政最高给予总投资额10%的补助。对种苗繁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从原来的最高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保种育种、繁育推广的补贴从原来的最高15万元分别提高到25万元和30万元。

12、 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省定种养大户的水稻、油菜、蔬菜(瓜果)大棚、露地西瓜、柑橘树、公益林火灾、商品林火灾、林木综合等8个种植业品种,能繁母猪、生猪、奶牛、鸡、鸭、鹅、淡水养鱼等7个养殖业品种,提供遭受台风、暴雨、洪水、主要病虫害和疫病等灾害的政策性保险,各级财政给予45%-100%的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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